中文题名:论刑事和解普遍化
第一作者:姚石京
机构:[1]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浙江台州318000;[2]深圳大学法学院,广东深圳518100;[3]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人事处,河北保定071000
年份:2008
卷号:10
期号:4
起止页码:117-119
中文期刊名: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刑事和解;内涵;定位;践行;
摘要:刑事和解制度已成为国际刑事司法的发展方向,但我国“轻罪”刑事和解制度的践行却遭遇到理论届和实务界的困惑。其实,刑事和解的内涵在于刑事案件当事人之间利益冲突的和解,并非“全盘和解”;刑事和解的法律定位应当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非“无罪”。因此,刑事和解的范围并不应当限于轻微刑事案件,而应适用于所有可能和解的刑事案件。我国应规范并推动“刑事和解普遍化”,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