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先行先试”立法模式及其实践——以“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立法为专心
第一作者:吴汉东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校办公室科长;[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湖北武汉430073
年份:2009
卷号:26
期号:1
起止页码:121-129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立法模式;“先行先试”;“两型”社会建设;“武汉城市圈”;地方立法;
摘要:“先行先试”立法模式是“变革性”立法模式和“自治性”立法模式的结合体,是统筹“立法先行”和“试错先行”的较优安排。在欧盟和我国经济特区的立法实践中,这种立法模式得到了成功运用并表现出较大优势。在“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中,“先行先试”立法模式可以也应当发挥重要作用。其长处的发挥和其弊端的弥补,无不具体反映在《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促进条例(试行)专家建议稿》的立法模式、体系结构和内容目标等具体要素上。这必将为今后的相关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鉴。
分类号: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F299.276.3[地方城市经济]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