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问题金融机构接管制度的重新定位 被引量:5
Re-orientation of Chinese Conservatorship of Problem Financial Institutions
中文题名:论我国问题金融机构接管制度的重新定位
作者:闫海
第一作者:闫海
机构:[1]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36
年份:2009
卷号:37
期号:1
起止页码:146-150
中文期刊名: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金融危机;问题金融机构;接管;行政强制措施;
摘要:预防、治理金融危机需要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金融机构,接管已经成为国际上处理问题金融机构的主要方式之一。目前,我国虽然初步形成关于问题金融机构接管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制度体系,但是存在较多问题,主要根源是缺乏对接管的性质、目的和效力的准确与科学定位。我国问题金融机构接管应是以挽救为目的、临时性接收经营管理权为基本法律效力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F832.3[金融组织、银行]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