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治法规与行政法规的法律位阶 被引量:5
On The Legal Hierarchy Between Autonomous Laws And Administrative Laws
中文题名:论自治法规与行政法规的法律位阶
作者:田钒平
第一作者:田钒平
机构:[1]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41
年份:2009
卷号:29
期号:1
起止页码:112-117
中文期刊名: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自治法规;行政法规;法律位阶;一般授权;特殊授权;
摘要:“法律位阶”是指在一国立法体系中,因法律规范之间存在创造与被创造的关系.所形成的法律规范的等级体系。在我国,自治法规的上位法包括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以及与宪法原则相一致的其他法律,而行政法规能否构成自治法规的上位法则应区分不同的情形,不能一概而论。其中,依据特殊授权制定的符合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实质要求的行政法规是自治法规的上位法;而依据一般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与自治法规之间则不存在位阶关系。
分类号:D920.4[学习、研究]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