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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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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犯罪主体

作者:田坤

第一作者:田坤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市100872

年份:2009

期号:1

起止页码:69-71

中文期刊名:中国监狱学刊

中文关键词:犯罪主体;虐待被监管人罪;监狱;劳教所;

摘要:虐待被监管人罪的主体包括监狱、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监管机构中的监管人员,但是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和被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管理的机构中的监督、管理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在监管机构中担任警戒任务的武警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的司法警察等如果承担了监管任务,也可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分类号:D926.7[监狱制度与劳动改造制度]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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