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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目的对刑法解释方向的制约——基于同刑事诉讼法目的比较的分析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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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刑法目的对刑法解释方向的制约——基于同刑事诉讼法目的比较的分析

作者:胡东飞

第一作者:胡东飞

机构:[1]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9

期号:1

起止页码:3-11

中文期刊名:中国刑事法杂志

中文关键词:疑罪从无;人权保障;法益保护;刑法解释;解释方向;

摘要: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主要在于保障人权,而并非打击犯罪:一方面,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被告可能事实上并没有犯罪;另一方面,刑事诉讼是力量悬殊的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冲突。因此,当对事实和证据存有疑问时,应当做出有利于被告的选择。但是,刑法的目的在于保护法益,因此,有利于被告不可能成为刑法的立法原则。对刑法的解释应当有助于实现刑法所追求的规范目的,所以,当对刑法存有疑问时,不能适用该原则,而应当根据解释目标与规则进行解释,即应以尽可能实现“规范内的处罚正义”为基本解释方向。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D924[刑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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