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美国刑事诉讼中表达自由权与公正审判权的平衡
作者:张吉喜
第一作者:张吉喜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9
期号:1
起止页码:118-126
中文期刊名:中国刑事法杂志
中文关键词:美国;表达自由权;公正审判权;
摘要:《美国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和第六修正案分别规定了表达自由权和公正审判权。在刑事诉讼中,表达自由权与公正审判权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冲突。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限制表达自由权的双重标准,在公正审判权与表达自由权发生冲突时,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公正审判权,可以对表达自由权作必要的限制。当表达自由权与公正审判权的冲突达到何种程度时才能对表达自由权进行限制,是美国司法实践中关注的焦点。在刑事诉讼中,表达自由权的主体包括裁判者、诉讼参与人、媒体和一般民众。在美国联邦系统对于如何处理法官、律师、媒体和一般民众的表达自由权与被告人的公正审判权之间的关系,已经形成了统一的规则;但是对于如何处理陪审员、当事人、证人和旁听者的表达自由权与被告人的公正审判权之间的关系,至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则。
分类号:D913[民法] G219.2[中国]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