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法的原则和精神——从商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谈起 被引量:2
The Principle and Spirit of Commercial Law: Based on the Character of Commercial Legal Relationship
中文题名:论商法的原则和精神——从商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谈起
作者:李嘉宁
第一作者:李嘉宁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上海200042
年份:2009
卷号:27
期号:1
起止页码:93-96
中文期刊名: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商法;商事通则;商法基本原则;
摘要:中国商事通则的制定对于我国商事法律制度建设的现代化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商法基本原则的厘定和商法精神的弘扬与普及则是顺利制定商事通则的关键,二者的成功实现取决于对商事法律关系基本特征的准确把握。商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曾经是学界热议的话题,其中的主流观点却值得反思。商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是“聚合性”而非“营利性”,商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根本区别在于“量变导致了质变”。这直接决定了商法与民法有着大相径庭的原则和精神。
分类号: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