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公民的基本要求     被引量:7

收藏

中文题名: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公民的基本要求

作者:周叶中 韩轶

第一作者:周叶中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2

年份:2009

卷号:26

期号:1

起止页码:43-49

中文期刊名: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法律素质;法律信仰;法律意识;法律思维;

摘要:社会主义公民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主体,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承载主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广大公民的要求,实质目的就在于使公民全面领会和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法治的目标植入每个公民的观念和行动中。公民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塑造与培育的重要条件,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内在支撑。如果将法治喻为身体机能和谐运转的人体,那么法治精神就是赋予身躯生命的灵魂,法律素质则是身躯内支撑血肉的骨骼。因此,弘扬公民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公民社会主义法律素质,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分类号:D911.01[理论]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