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主义的追问与我国民事诉讼的未来 被引量:6
The Examination about Cooperative Pattern and the Future of Our Civil Lawsuit
中文题名:协同主义的追问与我国民事诉讼的未来
作者:孙永军
第一作者:孙永军
机构:[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年份:2009
卷号:27
期号:3
起止页码:16-20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辩论主义;协同主义;追问;程序主体性;
摘要:协同主义的理论来自于德国,协同主义的支持者主张,诉讼中法官和当事人应当协同发现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同时他们认为协同主义作为一种全新的诉讼模式,是对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的超越,我国的民事诉讼应采用这种模式。这些主张者误读了殖方的民事司法改革.这种理想化的理论不仅缺乏说服力,也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实际。未来我国的民事诉讼不是走向协同主义,而是在坚持和深化辩论主义的前提下通过具体的制度完善。提升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性。
分类号:DF72[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_E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