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与客观之间——知识产权“信息说”的重新审视 被引量:16
Between Subject and Object: A Review of "Information Doctrine"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reas
中文题名:主观与客观之间——知识产权“信息说”的重新审视
第一作者:张玉敏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年份:2009
卷号:31
期号:1
起止页码:171-181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知识产权;信息;对象;
摘要:作为知识产权对象的信息不应是信息论意义上的信息,而应是控制论意义上的信息,即具有“同型结构+意义”双重结构。这有其法学上的规范意义。具备“源于人、有价值、法定性”条件的信息即可成为知识产权的对象,其特点有主客观双重属性、与载体的可分离性、可复制性、可传递性、可共享性等。知识产权的诸多困境即源于信息的主客观双重属性。
分类号:D923.4[知识产权] O413[量子论]
收录:BDHX:【BDHX2008】;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91048);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