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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法律制度之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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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法律制度之探析

作者:胡军 刘乃睿

第一作者:胡军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年份:2009

卷号:13

期号:1

起止页码:7-8

中文期刊名:金卡工程:经济与法

中文关键词:善意取得;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公示公信;

摘要:善意取得制度作为物权法中物权的一项重要制度,其设立的宗旨是维护物权交易的动态安全,并调整物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现在已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民法所确定,但一般都是仅限于动产,对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现在新颁布的《物权法》对善意取得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正式确定了善意取得制度。既确定了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也确定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这样符合我国国情,对维护交易秩序,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调整我国物权关系将会起到重要作用。

分类号:D923.2[物权] D922.29[经济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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