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法律制度之探析
第一作者:胡军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年份:2009
卷号:13
期号:1
起止页码:7-8
中文期刊名:金卡工程:经济与法
中文关键词:善意取得;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公示公信;
摘要:善意取得制度作为物权法中物权的一项重要制度,其设立的宗旨是维护物权交易的动态安全,并调整物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现在已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民法所确定,但一般都是仅限于动产,对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现在新颁布的《物权法》对善意取得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正式确定了善意取得制度。既确定了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也确定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这样符合我国国情,对维护交易秩序,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调整我国物权关系将会起到重要作用。
分类号:D923.2[物权] D922.29[经济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