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立法权违宪之思考 被引量:8
Thoughts on Unconstitutional Legislation Right of Criminal Law Amendments
中文题名:刑法修正案立法权违宪之思考
第一作者:涂龙科
机构:[1]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上海200020;[2]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上海200036
年份:2009
卷号:9
期号:1
起止页码:47-49
中文期刊名: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刑法修正案;违宪;立法体制;
摘要:比较单行刑法而言,刑法修正案是一种比较好的立法模式。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刑法修正案的立法主体,其通过刑法修正案的方式对刑法典进行修改甚至制定新的罪名,却有违宪之嫌。作为一种补充立法模式,刑法修正案如果是对刑法典中某一条文或某一部分进行修改或补充,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但如果是增加新条文、新罪名,则应由全国人大制定和颁布相关法律。
分类号:DF01[立法理论]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