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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表决权的比较法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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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股东表决权的比较法研究

作者:王怀勇 纪梦

第一作者:王怀勇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2]青岛元鼎律师事务所,山东青岛266071

年份:2009

期号:3

起止页码:98-102

中文期刊名:贵州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股东表决权;公司自治;比较研究;

摘要:股东表决权的主要功能及意义,即是透过民主程序,使得身为公司投资者的股东能适当监督公司的人事布局与经营策略,以确保自己对公司的投资不致落空。同时,股东也可以藉由参与股东会并以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无论直接或是间接)制衡经营不善的经营者或淘汰更换公司经营者。藉助比较研究的方法,可以重新审视与检讨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表决权的制度,为我国公司自治的实现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分类号:D922.291.91[企业法、公司法]

收录: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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