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法院调解的既判力
第一作者:廖永安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09
卷号:22
期号:1
起止页码:13-17
中文期刊名: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民事诉讼;法院调解;诉讼上的和解;既判力;既判力根据;
摘要:关于法院调解的既判力,各国家和地区立法不尽一致。法国和日本的立法肯定了法院调解的既判力,而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则作了否定的规定。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法院调解既判力的规定不明确。在学理上,对于法院调解的既判力有肯定说、否定说、限制说、部分既判力说和既判力限缩说五种不同的学说,其中部分既判力说是相对合理的观点,法院调解具有终结诉讼的效力,但不能产生预决效力。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