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礼道歉的法律化:何以可能及如何实践 被引量:31
On the Possibility and Construction about the Legalization of Apology
中文题名:赔礼道歉的法律化:何以可能及如何实践
作者:黄忠
第一作者:黄忠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09
卷号:15
期号:2
起止页码:118-128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赔礼道歉;强制力;自认;侵权责任;市民法;
摘要:赔礼道歉的法律化对于防止市场规则在市民法中的过渡膨胀,从而造成民法去道德化的恶果实属必要。法律化的赔礼道歉之强制力主要源于心理和社会层面。强制的赔礼道歉是法律责任和社会诉求的共生物。强制侵权人进行赔礼道歉并非简单的报复行为,而是一种具有人道性质、深富道德建设意蕴的对越轨行为的矫正方法。作为责任承担方式的赔礼道歉,在内容上应有其形式的规定。在诉讼外的赔礼道歉不构成自认,在诉讼中的赔礼道歉可以作为减轻侵权人责任的考虑因素。
分类号:DF0-059[其他]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9105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