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模式:利益权衡与客观化基准     被引量:7

How to Exclude the Unlawful Physical Evidence: Cost-benefit Analysis and Objective Norm

收藏

中文题名: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模式:利益权衡与客观化基准

作者:林喜芬

第一作者:林喜芬

机构:[1]四川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9

期号:1

起止页码:60-67

中文期刊名:犯罪研究

中文关键词:非法实物证据;排除模式;利益权衡;客观化基准;

摘要:在刑事诉讼领域,“利益权衡”是平衡人权保障和犯罪控制两大理念的重要法律方法。针对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利益权衡的法律方法在比较法上发挥着重要制度机能,美国实行的是实践意义的利益权衡、德国等实行的是规范意义的利益权衡、新西兰实行的是转型意义的利益权衡。但作为一种主观性较强的方法论,它也存在制度局限与客观化诉求。因此,我国在实物证据的排除领域引进利益权衡方法时,也应设定相应的客观化基准。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F830.7[汇兑]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