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证券侵权损害赔偿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被引量:4
Researches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w Concerning the Compensation for Cross-Border Securities Torts
中文题名:跨境证券侵权损害赔偿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作者:杨峰 涂永前
第一作者:杨峰
机构:[1]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60013;[2]西北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陕西西安710063
年份:2009
卷号:27
期号:2
起止页码:153-160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跨境;证券侵权;损害赔偿;法律适用;
摘要: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必然导致跨境证券侵权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生赔偿纠纷,适用法律是必须面临的重要问题。美国涉外证券侵权损害赔偿法律适用规则体系比较完善,首先在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规定了直接适用的情形;其次,通过美国《冲突法》中的冲突规范,来指引适用具体的法律。我国《证券法》没有规定跨境证券侵权损害赔偿法律适用问题,因此,目前该类问题只能适用《民法通则》中的涉外侵权法律适用规则及相关规定。我国跨境证券侵权损害赔偿法律适用规则存在重大缺陷,必须借鉴国外经验进行完善,在未来的《国际私法法典》或《民法典》中规定一般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定;在《证券法》中具体规定跨境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
分类号:DF438.7[证券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