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行政公告行为的司法救济
作者:邓刚宏
第一作者:邓刚宏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09
期号:1
起止页码:74-78
中文期刊名:行政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行政公告;法律性质;司法救济;
摘要:行政公告行为不同于传统的行政行为类型化讨论中的行政行为,它是以告知方式的公开普遍性为标准分类的行政行为,具有主体的职权性、性质的多样性、方式的公开性三个特征。行政公告的法律性质具有不同表现形态。在目前的立法框架下,性质上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告应该可以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行政事实行为状态的公告如果对相对人的权利有影响,则应当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抽象行政行为类型的公告则只能有条件地纳入司法审查。
分类号:D925.3[行政诉讼法] F203[生产行业管理]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