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人体生物医学研究活动中的侵权责任
作者:彭真明 刘学民
第一作者:彭真明
机构:[1]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武汉430079;[2]河北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助教,河北石家庄050017
年份:2009
卷号:26
期号:2
起止页码:18-26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人体生物医学研究;侵权责任;过错推定;法定行为标准;盖然性因果关系;
摘要:人体生物医学研究活动中的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的主要形式包括告知义务履行瑕疵、研究方案瑕疵、招募受试者瑕疵和违反法定研究程序等。人体生物医学研究活动中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应为过错推定原则。对于侵权责任中过错的认定,应当采用“法定行为标准说”。对于侵权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应当采用“盖然性因果关系说”。
分类号:D923[民法] F273.1[企业技术管理]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