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恶法”非法——对传统法学理论的反思
作者:陈忠林
第一作者:陈忠林
机构:[1]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34;[2]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31
年份:2009
期号:2
起止页码:7-12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家
中文关键词:传统法学;恶法亦法;常识;常理;常情;现代法治;人性之治;
摘要:至今为止的主流法治理论,从根本上都可以归结为“恶法亦法”。这种理论的前提是不科学的,实质上都主张法是少数人意志体现,实践中必然结出“权力大于法律”的结果。只有坚持以社会普遍认同的常识、常理、常情为基础。以宪法为核心,系统全面地理解每一个法律规范,法律才可能真正成为反映人性要求,保护体现人民意志,保护公民自由,得到社会普遍遵循的行为规范。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