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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价证券诈骗罪     被引量:2

Study on Crime of Securities Fra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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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有价证券诈骗罪

作者:叶小琴

第一作者:叶小琴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09

期号:1

起止页码:96-99

中文期刊名: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有价证券诈骗罪;构成;司法认定;

摘要: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客体为国家对国家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系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同时,必须注意本罪与伪造、变造有价证券罪的区别。

分类号:D924.35[侵犯财产罪] F835.125[金融、银行]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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