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媒体诽谤与权力造罪
作者:金泽刚
第一作者:金泽刚
机构:[1]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上海200240
年份:2009
卷号:24
期号:2
起止页码:68-74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媒体;诽谤罪;权力;公仆;不利后果;
摘要:从编发短信"诽谤"县领导被判有罪,发展到报道诽谤案的记者也被以诽谤罪立案侦查,这不仅仅是一个罪与非罪的判断问题。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同样要遵守程序法,司法机关不能轻易将涉嫌诽谤的自诉案件转换为公诉程序启动。对进行负面报道的记者,以诽谤罪立案值得高度警惕。开这样的先例,已经危害到正当的舆论监督权,乃至国民普遍的民主权利。避免权力造罪必须重新反思官员的"官"意识,归根到底是要进一步强化官员的公仆观,尤其是对滥用公权力者,如果尚未构成犯罪,也应令其承担相应的其他不利后果。
分类号:D924.11[犯罪]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