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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诽谤与权力造罪     被引量:13

The Medium Slandering and the Power Creating 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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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媒体诽谤与权力造罪

作者:金泽刚

第一作者:金泽刚

机构:[1]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上海200240

年份:2009

卷号:24

期号:2

起止页码:68-74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媒体;诽谤罪;权力;公仆;不利后果;

摘要:从编发短信"诽谤"县领导被判有罪,发展到报道诽谤案的记者也被以诽谤罪立案侦查,这不仅仅是一个罪与非罪的判断问题。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同样要遵守程序法,司法机关不能轻易将涉嫌诽谤的自诉案件转换为公诉程序启动。对进行负面报道的记者,以诽谤罪立案值得高度警惕。开这样的先例,已经危害到正当的舆论监督权,乃至国民普遍的民主权利。避免权力造罪必须重新反思官员的"官"意识,归根到底是要进一步强化官员的公仆观,尤其是对滥用公权力者,如果尚未构成犯罪,也应令其承担相应的其他不利后果。

分类号:D924.11[犯罪]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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