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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罪原因学”走向“犯罪存在学”——重新定义犯罪学概念     被引量:18

From Cause Study of Committed Crime to the Study of 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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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从“犯罪原因学”走向“犯罪存在学”——重新定义犯罪学概念

作者:王牧

第一作者:王牧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100088

年份:2009

卷号:49

期号:2

起止页码:33-38

中文期刊名: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犯罪学的概念;犯罪原因学;犯罪存在学;

摘要:严格地说传统犯罪学就是犯罪原因学,这种犯罪学忽略了犯罪的存在,只研究作为犯罪学对象的部分内容而非全部内容,严重阻碍了犯罪学学科的发展。为了犯罪学的科学性,为了犯罪学的发展,犯罪学必须完整、全面地研究自己的对象,必须从犯罪原因学走向“犯罪存在学”,即真正的“整体的犯罪现象学”。

分类号:D917[犯罪学] B089[其他哲学流派]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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