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侦查阶段律师诉讼地位解析
作者:张曙 张昱泉
第一作者:张曙
机构:[1]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23;[2]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浙江杭州310012
年份:2009
期号:3
起止页码:65-66
中文期刊名:新西部:理论版
中文关键词:律师;侦查;诉讼地位;权利配置;
摘要:把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对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把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视为广义上的辩护人,既有利于律师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名正言顺,也符合民主法制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侦查阶段律师权利的规定有相当大的缺陷,因此,对于目前侦查阶段律师诉讼权利的配置应当予以完善,这样才能使我国侦查阶段律师具有“辩护人”这一名副其实的诉讼身份。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D631.5[交通管理]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