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行政诉讼审查标准之完善
作者:姬亚平
第一作者:姬亚平
机构:[1]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1
年份:2009
期号:2
起止页码:103-109
中文期刊名: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行政诉讼;审查标准;合法性标准;合理性标准;
摘要:行政诉讼审查标准是人民法院针对被诉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判断并作出裁判时所应遵循的标准,是人民法院裁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所依据的尺度。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审查标准存在明显的缺陷:不分问题的性质,都采取了统一的严格的标准;以合法性审查为基本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程序审查中仅以法定程序为准,不考虑非法定程序。随着行政机关被赋予更广泛的行政管理权,这种审查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我国依法治国的实践与理念。因此,应当重构我国行政诉讼审查的标准,即区分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建立灵活适当的审查标准,确立合理性审查标准,全面引入正当法律程序标准。
分类号:DF74[行政诉讼法]
收录:CSSCI:【CSSCI_E2008_2009】;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