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民事诉讼自认的辨识    

收藏

中文题名:论民事诉讼自认的辨识

作者:吴杰

第一作者:吴杰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年份:2009

期号:2

起止页码:126-128

中文期刊名: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诉讼上自认;请求承认;权利自认;主要事实;

摘要:诉的构造可以分为请求、法律上的主张、事实上的主张以及举证四个方面。诉讼上自认属于事实主张的层面,它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口头辩论和辩论准备程序中,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诉讼自认的对象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承认的对方所主张的不利于己的事实。证明责任说与败诉可能性说在确定不利己事实的范围上有所不同,但进行深入分析后得出,两者发生的法律后果并无差异。

分类号:DF72[民事诉讼法]

收录:CSSCI:【CSSCI_E2008_2009】;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