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与刑事违法性关系论纲 被引量:1
Outline Review on the Relationship of Crimes and the Criminal Illegality
中文题名:犯罪与刑事违法性关系论纲
第一作者:邵维国
机构:[1]广州大学法学院;[2]广州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7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72-79
中文期刊名:北方法学
中文关键词:犯罪;刑事违法性;创建;
摘要: 犯罪可以从形式的犯罪、实质的犯罪、司法评价的犯罪三个侧面来加以阐释。形式的犯罪就是罪刑规范;实质的犯罪是全部具体罪刑规范的共同法律本质。两者都是立法者的意志体现。它们本身都没有刑事违法性,只是刑事违法性的判断标准。只有司法评价的犯罪,才存在刑事违法性判断。我国本无刑事违法性的理论,应当创建。只有创建了科学的可操作性的刑事违法性理论,才能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又贯彻'无危害即无犯罪'原则。刑事违法性是司法者评价生活行为事实在客观上是否违反法秩序的步骤和标准。它是犯罪成立条件之一。我国应当对《刑法》第13条赋予新的理论内涵以完成刑事违法性理论的创建。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