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著作权侵权一般条款——著作权侵权与救济立法模式探讨
作者:卢海君
第一作者:卢海君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
年份:2007
期号:6
起止页码:119-126
中文期刊名:北方法学
中文关键词:著作权;立法模式;具体规定性;抽象规定性;一般条款;
摘要: 包括知识产权制度在内的法律制度是一个有机体系,其法律解释和适用应当在体系化思维的指导下进行。就著作权制度而言,基于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应当将著作权制度作为民法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来建构、理解和适用。在体系化思维指导下,考虑到著作权制度回应社会实践、发展和进化的需要,著作权制度应当从'具体规定性'逐渐过渡到'抽象规定性'的立法模式。就著作权救济制度而言,应当设立著作权侵权一般条款,同时,考虑到著作权制度明晰化和可操作性的需要,也应当就实践中已经成熟的著作权样态作类型化处理,并且将处理后的典型侵权行为以列举
分类号:D923.41[著作权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