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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买房人可主张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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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买房人可主张合同无效

作者:龙翼飞 魏振瀛 梁书文 江伟

第一作者:龙翼飞

机构:[1]人民大学法学院;[2]北京大学;[3]最高人民法院;[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5]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

年份:2006

卷号:0

期号:39

起止页码:8-8

中文期刊名:商品与质量

中文关键词: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同无效;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房产证;房产开发;法院;

摘要: 案情简介2004年11月8日,秋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将其正在建设的某小区3号楼3单元401室出售给秋某,面积为89.86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为3560元。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于2005年6月30日前竣工交房,

分类号:D920.5[解释、案例]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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