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财产刑适用中的几个问题
作者:矫春晓 秦秀春
第一作者:矫春晓
机构:[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1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13-15
中文期刊名:山东审判: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没收财产刑;罚金刑;刑罚方法;犯罪人;无限额罚金制;犯罪分子;有期徒刑;刑法;自由刑;判处罚金;
摘要: 一、财产刑概说 财产刑是以剥夺财产为内容的一类刑罚方法,各国的财产刑一般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罚金型的财产刑,一类是没收型的财产刑。罚金型财产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没收型财产刑是指法院判处没收犯罪人所有的全部或者部份财产,或者将特定物品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从本质上讲,财产刑首先是一种刑罚方法,它只能由法院对犯罪人适用,其次,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财产为内容的刑罚方法,这是财产刑的核心内容,是与生命刑、身体刑、自由刑、资格刑的区别之处。一般认为,同生命刑、身体刑、自由刑、资格刑相比,财产刑是一种轻刑。
分类号:D924.13[刑罚的运用]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