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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重对待沉默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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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慎重对待沉默权

作者:魏晓娜

第一作者:魏晓娜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 研究生

年份:1999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78-80

中文期刊名:研究生法学

中文关键词:沉默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作证义务;刑讯逼供;案件事实;刑事诉讼法;侦查程序;基本人权;刑事司法程序;

摘要: 沉默权最初起源于英国,其后不断发展、完善,被许多国家确立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在实践中,有三种场合涉及到沉默权问题:第一是在刑事司法程序之外,公民对于警察的询问,可以拒绝提供任何信息;然而,这一权利是受到限制的,在司法程序中,了解案件事实的人有义务向法庭提供有关案情的信息。这是涉及沉默权问题的第二个场合,同时也是对第一个场合的否定;但是,在所有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包括审判程序和审判前的侦查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

分类号:D915.3[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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