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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物权的动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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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论物权的动态性

作者:田士永

第一作者:田士永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民法专业 硕士生

年份:1996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8-11

中文期刊名:研究生法学

中文关键词:物权理论;动态性;物质资料;他物权;罗马法;债权;动态财产权;分配利用;所有权;相结合;

摘要: 物权是一项古老的法律制度。罗马法就已规定了所有权、役权、地上权、永租权、典质权和抵押权,其中,所有权为自物权,后五种为他物权。罗马法并无物权概念。到中世纪注释法学派在解释罗马法时,才创造出Jus in rem这一概念。在立法上,物权概念直到1900年才首次为《德国民法典》采用。此后各国立法都将物权与债权相并列,二者构成财产权。这是以财产权在财产关系运动过程中的不同状态为标准的,一般将财产权区分为债权和物权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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