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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之适应性及其法治意义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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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刑法之适应性及其法治意义

作者:周少华

第一作者:周少华

机构:[1]西北政法大学

年份:2009

期号:4

起止页码:103-111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适应性;罪刑法定;司法能动;法治;

摘要:刑法之适应性,就是指相对固定、简单和有限的刑法规范如何满足纷繁复杂、变动不居的社会生活需要。“许霆案”所涉及的实质性问题其实就是刑法的适应性问题。法律之适应性问题的存在实际上反映了法治的内在矛盾,亦即形式的法治观与实质的法治观之间的冲突。当代罪刑法定主义理念,已经将形式侧面与实质侧面有机地结合起来,是对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法治观念的一种表达。而刑法之适应性机制,则是实现这种结合的制度支撑。

分类号:D924[刑法] B844.2[青少年心理学]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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