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族自治地方刑法变通、补充规定的制定根据 被引量:1
On Legislation Basis of Accommodation and Supplement of the Criminal Law in the National Autonomous Areas
中文题名:论民族自治地方刑法变通、补充规定的制定根据
作者:江献军
第一作者:江献军
机构:[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年份:2009
卷号:7
期号:1
起止页码:39-42
中文期刊名: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民族自治地方;刑法变通;补充;立法根据;
摘要:我国《刑法》第90条对民族自治地方刑法变通、补充规定的制定规定了具体的原则、根据和程序;在制定刑法变通、补充规定时,除要遵循必要的法治原则外,尚应着重考虑影响社会危害性变化的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社会条件和社会环境,这是制定刑法变通、补充规定的内在根据;社会危害性理论、刑罚的目的论和刑罚的效益论为制定民族自治地方的刑法变通、补充规定提供了理论诠释。
分类号:D633.2[民族区域自治] D924[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