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乡镇环境保护管理立法的不足及完善 被引量:10
On Its Deficiency And Improvement About Legislation For Rur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nagement
中文题名:论乡镇环境保护管理立法的不足及完善
第一作者:王灿发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09
期号:4
起止页码:11-14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乡镇;环境保护;管理;立法;不足;完善;
摘要:现行乡镇环境保护管理立法还存在不同层次立法不协调、不同部门立法不衔接、若干必要内容欠缺、部分重要内容重复、与现行有效管理制度缺乏衔接等诸多缺陷。乡镇环境保护管理立法的完善应遵循合法性、实效性、协调性等原则 并通过加强研究,明确国家有关乡镇环境管理政策,采取合适的完善策略等路径来实现。
分类号:D909.26[中国] X322[部门环境规划与管理]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