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定主义的缺陷及其克服——以侵权构成的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为中心 被引量:11
The Defects of the Numberus Clause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the Resolution Thereof
中文题名:知识产权法定主义的缺陷及其克服——以侵权构成的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为中心
作者:李扬
第一作者:李扬
机构:[1]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
年份:2009
期号:2
起止页码:73-85
中文期刊名:环球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定主义;侵权构成;限定性;非限定性;请求权;
摘要:知识产权法定主义存在过分依赖立法者理性认识能力、忽视司法过程的能动性和创造性、难以很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缺陷。从侵权构成的角度看,其缺陷的实质在于严格坚持侵权构成的限定性。为了克服知识产权法定主义的缺陷,从侵权构成的角度看,应当坚持侵权构成的非限定性。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坚持侵权构成的非限定性,应当对类型化的权利以外的应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做出适当限制,以防止法官滥用司法自由栽量权,为此应当区别类型化的权利和类型化权利以外的利益,并在此基础上对权利享有者和利益享有者配置不同的请求权。
分类号:D923.4[知识产权] H314[语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9107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