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对中国图书馆立法的思考
作者:余贵忠 杨琴
第一作者:余贵忠
机构:[1]贵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2]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日本国立山口大学在读博士
年份:2009
期号:1
起止页码:35-41
中文期刊名: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
中文关键词:图书馆;立法;信息化;
摘要:当今社会是信息化的社会。利用信息和传播信息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部分。作为公共信息的重要收集、整理、交流和服务机构的图书馆,是满足人们信息自由权,推进社会信息化的重要设施,是公共信息立法的重要领域。国际图联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均指出,为了提供永久性和不断发展的国家图书馆事业,每个国家都应当制定图书馆法。而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我国,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尚无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图书馆法,也与十六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不相吻合。无论是从图书馆现状或是从国内国际情形来看,制定一部统一图书馆法,无疑有助于加强国家对图书馆事业的宏观管理,这对于明确图书馆在信息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推动图书馆事业的不断发展,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图书馆立法必须对图书馆的职能作用与社会地位、图书馆的改革与科学管理、图书馆的经费来源、图书馆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并以法律的形式给予规定。
分类号:D922.16[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F49[信息产业经济(总论)]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