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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挪用公款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如何定罪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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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对因挪用公款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如何定罪

作者:罗开卷

第一作者:罗开卷

机构:[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9

期号:8

起止页码:15-17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挪用公款;定罪;行为;贿赂;他人;国有公司;工程公司;职务便利;

摘要:【案情】 2000年至2001年间,被告人包志忠利用担任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公司(国有公司,简称上海工程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未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先后两次个人决定以公司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人民币各2000万元借给上海都利实业公司用于经营活动,事后收取该公司经理汤正华给予的25万元。2001年至2004年间,被告人包志忠还利用职务便利,

分类号:D630.9[监察、监督] F276.6[公司]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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