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我国私募基金的法律规制
作者:张安毅
第一作者:张安毅
机构:[1]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年份:2009
卷号:22
期号:2
起止页码:23-25
中文期刊名: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私募基金;法律规制;市场监管;
摘要:私募基金立法要以效率为首要价值目标,以发挥私募基金的优势。私募基金投资者具有自我保护能力,因此规范私募基金要尊重当事人的自治。我国缺乏私募基金发展的信用环境,对私募基金的立法要以不损害其发展为前提的适度监管。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F832.5[金融市场]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