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归责根据
作者:王俊平
第一作者:王俊平
机构:[1]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
年份:2009
期号:5
起止页码:98-103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犯罪集团;首要斯;归责根据;
摘要:我国刑法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处罚原则采取明文规定的模式,较之于德日从理论学说上挖空心思寻求处罚未实际实行犯罪的共谋者之根据,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归责必须立足于责任主义的原理;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范围应当限于共同犯罪故意的范围内,对于偏离共同犯罪故意的部分,不应由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负责。
分类号:DF611[犯罪]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91380);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