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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人的职业伦理建设——以新《律师法》律师会见权和阅卷权虚置化为切入点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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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法律人的职业伦理建设——以新《律师法》律师会见权和阅卷权虚置化为切入点

作者:刘用军

第一作者:刘用军

机构:[1]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年份:2009

期号:4

起止页码:83-85

中文期刊名:社科纵横

中文关键词:法律人;律师法;职业伦理;理念;构建;

摘要:修订后的《律师法》扩大了律师的会见权和阅卷权,但在实践中却遭到了侦检部门的普遍抵制,这种现象的形成本质上是司法人员的职业伦理发生了集体失语。原因在于修订后的律师会见权和阅卷权直接影响了侦检部门的整体利益和个人私益,司法人员的职业伦理偏离了社会公义和法治理念,这是现代法治社会法律人所不应该有的伦理失范。故应当从法治理念、法学教育和自身教育几个层面上进一步加强法律人的职业伦理建设,这是法治国家成败的关键。

分类号:D926.5[律师制度]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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