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中合理期待原则的产生、适用及其局限性 被引量:14
The origination,application and limit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reasonable expectation in the Insurance Law
中文题名:保险法中合理期待原则的产生、适用及其局限性
作者:王林清
第一作者:王林清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080
年份:2009
期号:5
起止页码:8-13
中文期刊名:保险研究
中文关键词:合理期待原则;说明义务;
摘要:合理期待原则作为“事后救济机制”,是保险人缔约说明义务不足或缺失时的一种补充救济措施,它使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之法律机制更趋完善与缜密。尽管我国新的《保险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合理期待原则,但立法已有对这一原则伸张触角的痕迹和努力,显现出我国保险立法与日俱进的特征。合理期待原则本身仍然存有相当大的局限性,在保险业日益发展、规范的今天,研究和探讨合理期待原则对于完善我国保险立法将有所裨益。
分类号:D922.284[保险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_E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