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法保护立法模式选择     被引量:8

收藏

中文题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法保护立法模式选择

作者:高轩

第一作者:高轩

机构:[1]暨南大学法学院,广州510630

年份:2009

期号:3

起止页码:33-36

中文期刊名:甘肃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非遗;行政法;立法模式;选择;

摘要:我国作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缔约国,负有在国内法制中适用该公约的义务。制定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是对公约适用的重要保障。但采用何种立法模式,学界观点不一。纵览国际上的立法实践,主要有统一立法模式、分别立法模式和渗透立法模式。通过对三种立法模式的优劣比较,结合我国实际,我国应选择统一立法模式。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