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英国公司董事义务的判例法演进
作者:刘乃睿
第一作者:刘乃睿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401120
年份:2009
期号:3
起止页码:32-37
中文期刊名:国外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公司法;董事义务;判例法;成文法;法律体系;立法;英国;
摘要:第一次将公司董事义务以成文法形式颁布是英国《公司法》(2006年)最为重要的变化之一,这为英国公司董事义务的司法以及商事实践提供了便利。然而,其董事义务的成文法又非简单地移用判例法的规则。这一成文化(codification,也叫法典化)过程是集上百年积累的法官以及律师智慧,并在相关政府机构的通力协作下英国立法活动一次卓越成就。其成文法不仅巧妙澄清、调和及梳理了判例法规则,同时也为保障判例法在董事义务未来立法上的生命力提供了支持。这一成文化立法过程,充分体现了英国公司法董事义务判例法规从判例法发展到成文法的独特演进路径,为更多公司法与判例法规则的成文化树立了典范。
分类号:D91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