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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模式转换的必要性与现代证据规则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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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证明模式转换的必要性与现代证据规则

作者:马贵翔

第一作者:马贵翔

机构:[1]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年份:2009

卷号:17

期号:2

起止页码:138-140

中文期刊名:证据科学

中文关键词:证据规则;证明模式;案件事实;形式主义倾向;司法人员;被害人陈述;证据认定;司法实践;

摘要: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官或者其他司法人员在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倾向历来是较为突出的。具体表现的主要情形是,法官对案件真相已经形成确信,但因证据在形式上并不符合法定规则或习惯规则的要求而不能定案。比如有些案件,虽然法官或其他司法人员已经确信了案件真相,但限于证据数量不足而不敢定案。这其中最普遍的是所谓“孤证不能定案”;比较常见的是,只有被告人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一律不定案,也存在只有被害人陈述或证人证言或书证不能定案的。总之,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F273.2[产品管理]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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