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留置权成立要件规定中的三个争议问题解析
作者:刘保玉
第一作者:刘保玉
机构:[1]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9
期号:5
起止页码:62-66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留置权;担保物权;成立要件;
摘要:债权人所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不必限于债务人所有,非属于债务人所有的动产上亦可成立留置权且无须以债权人“善意”为条件;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定,较之“牵连关系”的界定更为准确和妥当,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之规定是否妥当则值得商榷,不如理解或表述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分类号:D923.2[物权] G633.2[政治]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