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程序运行中当事人与法院的作用分担论略——以协同进行主义为视角 被引量:5
Brief on Functions of Party and Court in Operation Mode of Litigation
中文题名:诉讼程序运行中当事人与法院的作用分担论略——以协同进行主义为视角
第一作者:熊跃敏
机构:[1]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9
期号:3
起止页码:138-142
中文期刊名:江海学刊
中文关键词:民事诉讼;程序运行;作用分担;协同进行主义;
摘要:在民事诉讼中,关于程序运行中当事人与法院的作用分担存在着"当事人进行主义"与"职权进行主义"的划分。针对传统分类的缺陷,加强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已成为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调整法院与当事人作用分担的共同趋势。在我国,协同进行主义的引进有助于修正因过于弱化法院职权所引发的法院实体性诉讼指挥权的缺失,明确当事人在程序运行中的权能与责任。在制度建构层面,协同进行主义需通过强化法院的释明义务与当事人的诉讼促进义务,保障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得以实现。
分类号:D925.3[行政诉讼法] D926.2[法院]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