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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程序参与原则     被引量:14

On the Principle of Participation in Civil Li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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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民事诉讼程序参与原则

作者:邵明

第一作者:邵明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9

期号:3

起止页码:115-122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正当程序;程序参与;诉讼知情权诉讼听审权;突袭裁判;

摘要:从权利的角度说,“程序参与原则”旨在保障当事人及相关第三人的“程序参与权”(包括诉讼知情权、诉讼听审权),因而属于“正当程序保障”的范畴。在民事诉讼中,程序参与原则普遍适用于争讼程序、非讼程序和执行程序及裁定程序,但适用情形和具体要求各有不同。作为法律原则,若当事人及相关第三人和法院违反程序参与原则的,均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有相应的纠正程序或救济程序。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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