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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原则司法适用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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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罪刑法定原则司法适用的几个问题

作者:刘洪 王志亮

第一作者:刘洪

机构:[1]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广州510520;[2]上海政法学院,上海201701

年份:2009

期号:3

起止页码:58-61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辑刊

中文关键词:罪刑法定;司法解释;社会危害性;刑法条款;

摘要: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在司法实践中须被贯彻和严格遵守。为了避免罪刑法定原则被司法虚置和僭越,全面反映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律要素和实践意义,要处理好罪刑法定和司法解释的关系,科学界定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正确理解刑法中的相关条款,避免突破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律界限。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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